东北林业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调剂工作管理办法




 

一、 考生调剂基本条件:

(一)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二)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三)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四)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五)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在满足调入专业报考条件的基础上,可申请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六)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七)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其初试成绩须达到调入地区相关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专业学位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八)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调剂。

二、调剂具体要求

(一)各学院(室、中心)接收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二)各学院(室、中心)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我校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初试科目完全相同,指报考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且考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各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三)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由各单位自主设定,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如招生单位未明确受理意见,锁定解除,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

(四)各学院(室、中心)应依据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拟接收人数、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考生遴选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须报研究生院审核,审核无误后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公布执行。

(五)各学院(室、中心)应根据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及接收考生调剂的有关要求。

(六)对调剂考生进行资格审核,相关要求与一志愿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一致。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调剂。

、调剂组织实施

(一)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在网上公布调剂信息,并开通教育部网站的调剂系统,接收调剂考生的报名。调剂系统开关时间及原则,必须在本单位复试及录取办法中注明。

(二)在规定时间内,各培养单位将全部的报名调剂考生信息发送至各学科。各学科复试考核组成员召开调剂生遴选工作会,集体讨论,依据公布的遴选原则将考生遴选排序,并做好会议记录。将拟通知复试名单(同时将未遴选上的考生信息附后)上报培养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培养单位给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同时将审核材料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院可对有异议的结果问询。

(三)各院(室、中心)组织考生进行复试,复试的要求与一志愿录取相同,并可根据录取进度由各单位灵活安排。复试完成,各单位将复试成绩交研招办审核。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协同学院共同给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

   (四)我校各单位的专业学位领域均可以接收“少民骨干计划”和“退役士兵计划”考生。学校将对专项计划招生名额实施宏观调控,统筹分配。拟接收专项计划考生的单位,务必于每天上午9:00前,将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招办汇总后,报校招生工作组审议,审议通过后,学院方可给考生发“复试通知”。

(五)调剂工作结束后,应公布所有参加调剂复试考生的总成绩。